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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tcm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FE8B164B45B064B&s=4EB2E6E1C1465A62",
    "title": "廉政窗口",
    "內容": "　　臺北市政府嚴格要求員工拒受與職務有利害關係之餽贈、邀宴，以維風紀；「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轉1743」歡迎檢舉貪瀆，提供廉政興革建言。歡迎檢舉貪瀆不法，提供政風興革意見．政風室業務簡介貪瀆不法之預防及查處公務機密維護機關設施安全維護受理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政風法令宣導檢舉專線：02-2552-1730傳真專線：02-2552-2319獎勵保護檢舉措施及檢舉要件（最高獎金一千萬）若需要查詢法令規章，或想要進一步瞭解政風工作，可連結臺北市政府政風處法務部廉政署檢舉專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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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發布單位": "臺北市市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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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ource": "https://www.tcma.gov.taipei/News_Content.aspx?n=6FE8B164B45B064B&s=75E365B6EBDE081D",
    "title": "獎勵保護檢舉措施及檢舉要件",
    "內容": "一、遇有下列情況您可以向本處檢舉或反映：本處各機關承辦工程及採購作業涉有圍標或者不當限制投標規格、資格之綁標情事。本處各機關工程及採購案件涉有驗收不實，或浮報價額數量等違法情事。本處員工執行職務藉機索賄，或於收受賄賂後予以違法包庇者。本處員工利用親屬身分或勾結特定對象營私舞弊，以獲取不當利益者 。本處員工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者。本處員工利用職權機會，接受商民餽贈或招待者。本處員工利用公家設施、資源，圖謀私人利益者。偽、變造證件或公文書印，藉以獲取私人利益，足生損害於他人者。本處諸項作業流程中易滋弊端，您有興革意見者。二、檢舉貪瀆獎勵措施：　　依據現行行政院頒「獎勵保護檢舉貪污瀆職辦法」規定，凡舉發貪瀆經法院判決有罪者，政府將視法院判決情形發給檢舉獎金，其金額最少新臺幣三十萬元，最高可達新臺幣一千萬元，標準如下：&nbsp;貪污案件檢舉獎金給獎標準法院判決情形給獎金額十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新臺幣六百七十萬元以上至一千萬元十年以上未滿十五年有期徒刑新臺幣四百萬元以上至六百七十萬元未滿七年以上未滿十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二百八十萬元以上至四百萬元未滿五年以上未滿七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二百萬元以上至二百八十萬元未滿三年以上未滿五年有期徒刑新臺幣一百四十萬元以上至二百萬元未滿一年以上未滿三年有期徒刑新臺幣八十萬元以上至一百四十萬元未滿未滿一年有期徒刑、拘役、罰金新臺幣三十萬元以上至八十萬元未滿　　檢舉貪污瀆職案件，經法院依第四條各款所列之罪判決有罪者，給與獎金三分之一，經法院有罪判決確定後，給與其餘獎金。但犯罪行為人自首，並檢舉他人共犯貪污瀆職之罪者，不給與獎金。檢舉他人犯貪污瀆職之罪，經查明其為共犯者，亦同。三、檢舉貪瀆保護措施：　　前揭辦法同時規定，受理檢舉之機關對於檢舉人之姓名、年齡、住所或居所有保密義務。對於檢舉人之檢舉書，筆錄或其他資料，除有絕對必要者外，應另行保存，不附於偵查案卷內。如有洩密情事，應依刑法及其他法規處罰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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