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東門市場攤商配合市場主體大樓改建工程進駐中繼市場營業設施(備)補助計畫」一份
一、東門中繼市場預計115年7月可取得使用許可,視建管行政程序時間調整。原東門市場45名攤商,預計115年8月1日至9月15日搬遷進駐東門中繼市場,原市場內攤(鋪)位裝潢及營業設施(備)屆時將配合拆除或移置,考量攤商搬遷至東門中繼市場營業係配合市府改建政策,且攤商初期於進駐東門中繼市場有重新購置設施(備)並進行裝潢需求,各業種購置之相關設施(備)為配合市府政策如乾濕分離等所費不貲,爰本處為提升中繼攤位整體設計美化,翻轉傳統市場形象,輔導攤商規劃攤位及短期內迅速步入營業正軌,特訂定「東門市場攤商配合市場主體大樓改建工程進駐中繼市場營業設施(備)補助計畫」。 二、申請資格:進駐東門中繼市場且購置新營業設施(備)或進行裝潢者共計45名攤商。 三、補助經費額度:東門中繼市場計45攤,每攤營業設施(備)補助以新臺幣6萬元(含稅)為上限,採核實補助。上開補助費用原則以每攤實際支出金額方式核銷,倘有聯合共同採買(設置)設備者,以攤位數加總之補助金額,為核實核銷之最高補助上限。 四、計畫期限: 1.申請補助款期限:請攤商於115年8月31日前提出補助申請,逾期視同放棄申請補助權利。 2.申請核撥補助款期限:請攤商於申請補助核准日起至115年10月30日前提出核撥補助申請,逾期視同放棄權利。 五、其他: 1.本計畫經核定後實施。如有未盡事宜,臺北市市場處保有隨時補正、調整及最終解釋權之權利,未規定事項依其他有關法令規定辦理。 2.攤位租賃(使用行政)契約中止時,攤商應無條件自行拆除增加之設施及設備外,並將使用標的物回復原狀返還市場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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