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臺北市市場攤位配置調整創生計畫」一份
一、有關本處轄管公有市場,包含41處傳統零售市場、7處公有商場,隨著人口變動和區域發展帶來的遷移與變化,消費者的購買行為也受到社會文化因素如賣場種類的多樣化、飲食文化的轉變及消費資訊增多等的影響,從而發生改變。近20年來,本市公有市場已由72處縮減至目前48處。面臨如此競爭之環境,部分市場商機不再、經營績效不佳,需規劃全場收回(如八德、南松、永吉及信義等市場);另一方面,部分市場營業狀況良好,惟因設施老舊或結構問題等安全疑慮而需規畫改建、整建(如北投、西寧、成功、環南及東門等市場);又若干市場則因市場內部分攤(鋪)位使用人競爭力相對較低、其餘攤(鋪)位使用人營業狀況良好,市場仍有商機,惟需攤位配置調整,以提升市場競爭力,並吸引有意經營之多元特色攤(鋪)位使用人進駐,特訂定本攤位配置調整創生計畫。 二、依據:臺北市公有零售市場停止使用核發補助費自治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 三、適用對象:臺北市公有市場(傳統零售市場、公有商場),惟有市場收回規劃之場域(如八德、南松、永吉及信義等市場)及已規劃整修、改建、中繼工程之場域(如北投、西寧、成功、環南及東門等市場)除外。 四、適用條件:經臺北市市場處調查、評估攤(鋪)位使用人競爭力相對較低,需要攤位配置調整之市場,並經市場自治會確認有意退場之攤(鋪)位使用人名單,攤商大會同意配合臺北市市場處規劃調整攤位位置。另完成攤位配置調整之市場3年內不再評估攤位配置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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